借阅卡管理办法
为加强对图书借阅的管理,维持正常的借阅秩序,方便读者办证,特公布此管理办法。
因借阅卡已跟广西大学校园卡绑定,所以开通借阅卡前必须先办理广西大学校园卡,再到图书馆一楼办证处办理开通借阅卡业务。
一、借阅卡的办理
1.广西大学事业编制的教职工(包括博士后)持本人身份证和智慧校园卡办理,可借20册图书。
2.学校按照“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任务”招收的研究生,入学后自动开通借书证功能。如果是本校升研、博的须到图书馆总台修改借书证信息,可借20册图书。
3.学校按照“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任务”招收的本科生,本科新生需参加网络入馆教育,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开通借阅权限,可借15册图书。
4.校聘人员,持本人身份证、校园卡、与学校签订的合同申请办理借书证。可借15册图书。
5.学校的外专、外教、兼职导师,可凭相关证明材料、身份证/护照、校园卡免费开通入馆阅览手续,如需申请办理借书权限,需交纳200元押金,可借15册图书。
6.学校按照校际协议接收的互派在校本科生(以下简称交换生),根据教务处的相关文件,持本人身份证、校园卡到图书馆总台开通借书证功能。可借15册图书。
7.学校按国家任务和校际交流计划招收的访问学者、研修人员、科研助理可凭相关证明材料、校园卡免费开通入馆阅览手续,如需申请办理借书权限,需交纳200元押金。可借15册图书。
8.各院系举办的各种研修班,自行招收的外籍学生,聘用职工,凭广西大学相关单位介绍信或聘用合同,身份证可免费开通入馆阅览手续,如申请办理借书权限,需交纳200元的押金。可借5册图书。
9.具有留学生学籍的外国留学生,根据国际教育学院提供的留学生名册,本人持学生证、校园卡、办理。可借15册图书。
10.校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办理,收取押金200元,年服务费60元/年。超过一年需续交年费,方可继续使用。年服务费最多续交2次,自办理借书证起满三年后需重新办理借阅卡手续,可借3册图书。
11.本校子弟在校生办理阅览卡仅限在读学生办理,办理时请提供父母单位证明、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、校园卡,只能阅览不能借书。
二、借阅卡、阅览证的使用
1.有效的借阅卡和阅览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,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,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,按规定使用,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。
2.借阅卡和阅览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卡,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,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。
3.借阅卡、阅览证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,过期失效。
4.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限见《书刊资料阅览外借规定》的“各类读者可外借书刊资料册数及期限一览表”。
三、借阅卡、阅览证的挂失及补办
校园卡丢失,请及时到学校金龙卡中心办理新校园卡,同时凭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临时挂失。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借阅卡所属人承担责任。新卡补办时自动更新旧卡,30分钟后自动开通借阅功能,如果没有开通请到图书馆一楼办证处开通。
四、验证及离校
1.非应届毕业生的读者在离开学校前(包括工作调动、休学、退学、离职、进修结业等)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,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阅卡注销手续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2.应届毕业生在确保借阅卡上无欠书、无欠款的前提下,由图书馆办证处统一在规定时间内批量进行网上注销,无需到馆。
广西大学图书馆
2021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