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借阅范围 二、外借制度 1、各借阅室实行藏、检、管、网、阅合一,全开架阅览模式。读者可带包入室,自由选择自己需要的图书。并需遵守室内纪律,爱护财产。书刊出馆,须到自助借还机或者总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。 2、各类读者可外借书刊资料册数及期限一览表:
3、图书外借预约 (1)服务对象:教师、研究生、本科生; (2)每位读者一次可预约外借的图书至多两册; (3)处于“借出”状态的图书方可预约; (4)预约记录3天内有效; (5)图书归还后,将在预约保留架上保留3天,过期不候; (6)读者可在图书馆检索终端或其它联网机上进行预约; (7)小说艺术类图书不能预约。 4、续借 (1)教师、研究生每本书允许续借1次30天,本科生每本允许续借一次,每次15天;继续教育学院学生、非计划性研究生、进修生和校外读者不得续借; (2)图书到期或该书已被他人预约则取消续借资格; (3)续借是自续借当日计算续借时间,读者须在所借图书即将到期前办理续借; (4)续借可带欲续借的书刊到总服务台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,也可通过本馆yb体育app官网主页公共检索系统自行办理; (5)所有借书、预约、续借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的情况下才能进行; (6)期刊合订本、随书光盘以及小说类图书不得续借。 5、还书及逾期处理的规定 (1)读者所借书刊应按时归还。如还书日期在法定节假日的,延迟到假日期满后的第二天归还,还书日期在寒暑假的,延迟到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。 (2)凡借书到期未还者称为还书逾期。逾期天数的计算: ① 还书日期在学期内的,一律从规定还书日期的第二天算起; ② 还书日期在寒暑假内的,从开学后的第8天算起; ③ 书刊遗失,从应当还书日期的第二天算起; (3)还书逾期处理:借书到期未还者,暂停其借书资格直至归还止,并处以每册书交纳逾期使用费每天0.1元。若有下列情形者可免交: ① 因出差、实习或生病,未能按时归还图书,持有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(研究生由导师签名)的; ② 出国讲学、科研、进修时间不超过一年,办理了长期借用手续的。 三、遗失损坏偷窃书刊资料的处理规定 (一)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1、赔书 (1)中外文图书丢失,总原则是赔偿原书(同种书新版本需经审核通过后才可抵赔),须交纳10元图书加工费/册; (2)所赔图书不得为盗版图书,不接受有出版损毁、勾画的同种二手书赔偿。不接受同类书赔偿。 2、赔款 图书丢失且经过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,则根据图书出版年限及馆藏复本情况,除缴纳10元图书加工费外,按下列情况计算赔款: (1)中国大陆出版的图书
(2)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出版图书 图书原币价*当前汇率*3 (3)赠送和无标价图书,参照上述规定确定具体赔款数额。 说明: 遗失多卷书、丛书、连续出版物按全套全年总价值计算后依照上表所规定栏目倍数赔偿,赔偿后不得索取其它卷册。 (二)损坏书刊的处理办法 1.损毁文献(如批字、改字、涂改、卷折、污损等),其程度较轻,不影响内容完整者,每损坏一页(张)赔款2元; 2.损毁程度较严重,必须加工整修方能继续流通,按文献原价赔偿; 3.严重损毁无法修复提供流通使用的文献, 按遗失书刊条款处理; 4.自助借还图书的污损,由最后一位借阅者负责,根据图书污损程度按照损坏书刊的处理办法予以追责。 (三)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凡未办理手续擅自拿书刊、资料离开规定的区域,或撕剪书刊资料部分内容等,以偷窃书刊论处。偷窃行为一经发现,除追回原书刊资料外,再根据本办法第二条“赔款”的相关规定,处以罚款。必要时公之于众。情节严重者还报校保卫处从严惩处。对举报有功人员,以罚金的一半予以奖励,并为之保密。 四、复制规定 (一)馆藏普通书刊不接受全书复制。个别篇章复制超过全书三分之一时,要收取底本费(复制费的二分之一)。 (二)馆藏古籍图书和古旧报刊一般不复制,亦不允许静电复印。经证明确有需要,属于一般内容的个别篇章,可做部分胶卷复制和数码复制。古籍善本书的复制,必须经过馆领导批准。 (三)馆藏内部书刊,不予复制。 (四)馆内非正式出版物(特别是学位论文)一般不允许复制,如有特殊需要,须经作者本人以及馆领导同意,方可复制个别篇章。 (五)除书刊论文资料外,文件、宣传品一律不接受复制。 (六)严禁批量下载和复制馆藏电子资源和授权数据库。 (七)以上各条中部分复制是指不超过全书的五分之一。 (八)复制品的使用和yb体育app官网的版权归属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。 广西大学图书馆 2020年5月28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